学院各系部处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湘教通〔2014〕25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表彰一批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系部处室可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6月29日晚21:00前将推荐材料交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审议后推荐一名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参评。
湘教通〔2014〕254号文件已传至院内交流群共享,申报人员请详细阅读评选范围及条件等相关要求。
组织人事处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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