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校级骨干教师工作交流会议
3月15日中午,为顺利开展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在敬业楼510会议室召开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工作交流会议,来自各教学单位30余名校级骨干教师共聚一堂,共话学校发展。组织人事处处长蒙生木、副处长陈明出席并主持会议。
交流会上,蒙生木处长表示,一直以来,学校党委行政都十分关心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关系到学校的未来,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关怀和培养不仅是组织人事处的责任,更是学校事业发展的责任和需要。他紧紧围绕“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为主题,联系“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标准,立足教育教学实践,从骨干教师的权利、义务、培养计划的实施等展开。如何做好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竞赛或指导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积极参与教研教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活动,并着重强调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为学校双高建设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与会青年骨干教师纷纷结合自身教学科研等工作,畅谈了身为教师的感受认识、成果经验和思考建议,分享了自己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能大赛等工作中的体会,对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发言中,大家真切地表达了对教师职业的认同和热爱,充分展现出青年教师的饱满激情和活跃思维。
蒙生木处长对青年骨干教师积极进取的精神予以了肯定,并分享了自身作为教师三点感受和体会:一是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关注、关心、关爱学生成长,做到因材施教。二是注重自身的终身发展。做到职业生涯有规划,教书育人有方法,科学研究有成果,学术领域有坚持。三是坚守职业道德和政治底线。坚持学术自由,遵守学术规范,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
随后陈明副处长通报了校级骨干教师2021年度考核情况,并对经费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供稿:组织人事处匡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