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2021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18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核推荐,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部门复审,共有7名教师符合遴选条件。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拟推荐匡芳等3名教师为2021年学校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匡芳、刘竹、谭璐。
公示期:2021年12月4日-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731-89768467 邮箱:jijian89768676@126.com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