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每个院系可各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 二、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有关事项 1、报送材料内容请按照教育部教师司通知文件(附件1)和省教育厅通知文件(附件2)精神执行。 2、由于上级要求时间紧张,为顺利完成申报工作相关程序,请各院系务必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6点前(逾期未报视作放弃)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至敬业楼4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240950605@qq.com 。 联系电话:18974953628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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