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708〕号)精神,结合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岗申报、岗位总量管理和岗位结构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岗位管理与业绩条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业绩条件考核与工作表现考查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即考评推荐条件公开、考评推荐程序公开,考评推荐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考评推荐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考评推荐工作,指导下设的各委员会开展测评排序、综合考评、受理有关评审推荐的投诉意见等,确保考评推荐工作有序高效的完成。
组 长:彭 新、刘国华
副组长:陈 涛、陈翠兰
组 员:贺 华、左利利、徐庆良
领导小组下设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综合考评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
1、参评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陈涛同志兼任,成员:组织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职责:(1)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各种证件、科研成果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2)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综合考评委员会,人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其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政策观念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守纪律,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2)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威望。(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实验系列具有副高及以上)职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任现职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职责:(1)组织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教学量化测评,对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结果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2)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3)组织对所有参评对象进行面试答辩。(4)根据综合考评和面试答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结果报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3、纪律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陈翠兰同志兼任,成员:纪检监察审计室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负责对考评推荐全程监督,受理投诉意见和举报。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考评推荐工作的纪律监督。(2)督办考评推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程序
1、制定考评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教学测评工作方案、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和纪律监督方案五个方案。参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和综合考评工作方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教学测评工作方案由教务处负责制定,纪律监督工作方案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制定。
2、讨论并原则同意将五个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3、教代会审议通过五个方案。
4、实施步骤:
(1)明确岗位;
(2)岗位公示;
(3)对岗申报;
(4)资格初审;
(5)教学测评;
(6)测评公示;
(7)报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8)综合考评;
(9)结果公示;
(10)推荐上报。
四、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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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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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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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考评推荐工作方案、参评资格审查方案、综合考评方案、教学测评方案、纪律监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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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6日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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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修改五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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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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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审议通过五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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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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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五个方案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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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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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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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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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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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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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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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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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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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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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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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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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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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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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教育厅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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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评、结果公示、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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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的时间确定学院综合考评、结果公示的时间,在3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的评审材料、公示表,未推荐对象的评审表和所有申报对象的花名册、学院综合考评排序表报省教育厅职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