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往省外单位工作流程
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总支→学校党委组织部→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目标单位党委→目标单位党总支或分党委→目标单位党支部。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层层接转。
2.转往省内单位工作流程
所属党支部→所属党总支→学校党委组织部→目标单位党委→目标单位党总支或分党委→目标单位党支部。由学校组织统战处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出组织关系。
注:目标单位是指已经落实的学习或工作单位,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父母工作单位,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办理流程:毕业生党员集中离校期间,组织关系可转到已经落实的学习或工作单位、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一定要征得对方单位同意,党员本人核实准确党组织名称,否则电子档案无法转出。由党员本人填写《党组织关系迁转登记表》,务必核实准确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不能随意填写。再到学校组织统战处统一办理转移手续。
1、省内范围组织关系由学校组织统战处管理的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电子档案接转,毕业生党员务必一定要到目标单位党支部报到,待目标单位接收电子档案方为党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2、省外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509室)办理出省组织关系手续,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为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接收单位办理好组织关系后请务必将介绍信回执联交我校组织统战处409室,或者传真至89768409,或者拍照图片发送电子档937242487@qq.com邮箱。
注意:党员档案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基层党党总支、有关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保存。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地址为:长沙市政府办公楼5楼(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