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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示范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

学院各党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和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示范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党员示范岗评选条件见《中共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长商职院党字[2010]26号)。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具备好党员评选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刻苦学习运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理论,具备一定的党建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3)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范围

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学院所属的党总支、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党支部不参评)。评选的优秀党员示范岗为学院党委同意创建的党员示范岗。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教职工党员向直接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基层岗位倾斜,学生党员已于5月份由各党总支推荐,不再另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党总支正副书记、委员、各支部书记、党办、组织、学工部、纪检、宣统等党务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中评选。学院党委委员不参评优秀个人。

二、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总支的评选由各党总支自愿申报(撰写申请报告、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并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按照“五好”要求在民主推荐会上进行15分钟工作汇报(自行准备书面汇报材料50份),组织人事处组织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后,报学院党委审定;各党员示范岗写出书面申请和创建总结,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交组织人事处,申报评优示范岗在民主推荐会上进行10分钟工作汇报(自行准备书面汇报材料50份),组织人事处组织汇总民主推荐情况后,报学院党委审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结合“四个好”推荐情况组织评选推荐,报经组织人事处审核后,由学院党委审定。(具体名额见附件)

各党总支要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人事处对各党总支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师生、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对推荐和评选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2012613日下午430前,各党总支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情况、优秀党务工作者民主推荐情况和先进党总支申报材料交组织人事处,申报优秀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岗将书面申请和创建总结经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交组织人事处。

经公示后的评选对象要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优秀党员示范岗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一式2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党总支签署意见后于2012622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分别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要求

各党总支要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内“创先争优”活动。“七一”前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对受表彰的好总支、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优秀党员示范岗、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师生向他们学习,促进我院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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