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党委,省委教育工委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 2016年由省委教育工委党校举办高校处级干部培训班5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各高校在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近两年内提拔的,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培训。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全年共举办5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其中在教育工委党校本部举办2期(上半年1期、下半年1期),与湘潭大学、湖南商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各联合举办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教育工委党校上半年处级干部培训班3月14日报到,5月13日结业;下半年处级干部培训班9月12日报到, 11月11日结业。联合办班时间由承办高校和教育工委党校协商,期号由教育工委党校确定。
2.培训地点:教育工委党校校本部举办的2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在教育工委党校同升湖基地(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路16号),联合举办的处级干部培训班在各承办高校。
三、主要学习内容
1.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党性教育(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党的性质、宗旨、党章和党规党纪、反腐倡廉);
4.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及党的知识;
5.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
6.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当代世界发展的有关知识;
7.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及管理研究;
8.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
9.党性锻炼与异地教学。
四、经费安排
1.学员在工委党校学习期间,学习、食宿费用由工委党校承担。
2.学员党性锻炼和异地教学费用,按实际开支结算。
3.学员学习期间产生的其它费用如医药费、往返车旅费等,由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按下达的调训计划尽快落实培训人员,于每期开班前1个星期将调训人员名单报教育工委党校。不得随意调整计划和调训学员,如有变动,需于开班前及时向教育工委党校说明情况。
2.学员须按时报到,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必须请假时,一天以内由教育工委党校批准,一天以上由单位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报教育工委组织部批准。请假次数超过总学时七分之一者,将予退学。
3.2016年全年度培训通知挂至教育工委党校网站,不另行下发通知,教育工委党校网址:http://gwdx.hnedu.cn。
联系电话:0731-88607730 0731-88607790(传真)
联 系 人:王青沅、唐曦,电子邮箱:hnjygwdx@163.com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处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